王慎云律师亲办案例
代理郭某与马某某离婚案件
来源:王慎云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1-28
浏览量:1108

案件详情:

郭某与马某于2015年结婚,双方都是二婚,于2016年离婚,于2017年双方再婚,因马某性情暴躁、酗酒出轨,对郭某有动手行为,郭某于2018年向济南市某区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以双方感情未破裂为由不予双方离婚,之后,双方感情并未和好,郭某于2020年10月委托本律师代理其离婚诉讼,主张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。

案件办理:

接手案件后,帮助当事人郭某收集马某出轨的证据、家暴的证据,调取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后,向济南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案件办理过程中,我在得到郭某的许可后,与马某联系,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调解,双方因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
2020年12月29日,作为代理人,我出庭参与了案件的审理工作,向法庭出示了我方收集的证据,证明原被告感情却以破裂,且被告马某具有过错,并对对方提交的所谓房屋借款的证据进行质证,就离婚及财产分割提交代理意见。

案件结果:

案件经庭审调查及辩论,对方在面对我方提供的充足证据的情况下,试图与我方调解,在我方当事人郭某同意的情况下,我代理郭某与马某达成调解意见,双方离婚,共同财产房屋归男方所有,给予女方一般的财产进行补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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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慎云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1*********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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